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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欧宝体肓官网进入    发布时间:2024-01-29 00:53:28

  现将《赣州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各县(市、区)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精准执法水平,全方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根据全国、全省、全市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并结合2023年度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工作任务,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开展全覆盖精准排查,全面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精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行业监管部门监管效能,精准严格执法,实现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一)开展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整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全方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并对各类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要结合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旬报制度组织并且开展隐患排查,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组织开展对标自查自改。专项整治期间,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旬报制度要求,每旬上报发现的重大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带队全方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并将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瞄准监管重点、强化管控力度。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瞄准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强化对“危大工程”、起重机械设备、“三类事故“防范及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管控力度。

  1.“危大工程”方面。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的辨识、方案编制、论证、实施、验收的安全监管,充分的利用“危大工程”子系统,实时监测“危大工程”有关程序落实情况。

  2.起重机械设备方面。紧盯安装拆卸告知、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备案等关键环节,严把安拆单位资质关、安拆人员持证上岗关、进场验收关。突出对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失灵失效、超重超载等全过程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项目落实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强化现场巡查、经常性和按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三类事故”防范方面。严格按照《赣州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预防“三类事故”安全管理要点》对施工各阶段“三类事故”危险源进行辨识,加强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保护措施,常态化开展反“三违”行动,并根据《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施工电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建字〔2022〕63号),强化对施工电动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三类事故”发生。

  4.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方面。扎实推进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建筑工地火灾特点,对施工现场彩钢板芯材等材质防火等级是否达标、电动运输车辆使用及停放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易燃可燃物品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是否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充分运用电气焊消防安全联合监督管理机制、金属夹芯板房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建筑施工领域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三)压实企业责任,抓实风险管控。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进行提醒,督促其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2.压实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责任。从严督促企业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江西省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制度。同时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强化项目管理人员日常考勤监管和执业资格预警,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责任,整治施工公司“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乱象。

  3.压实施工总包单位总包管理责任。督促施工总包单位落实总包管理责任,加大对专业分包单位管控力度,将分包单位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协调管理,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压实企业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责任。督促企业增加风险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企业年内至少组织并且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要让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动情况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

  (四)加强执法刚性,严肃整治查处。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执法刚性,严厉查处重大风险隐患及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问题。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并且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赣州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限期闭环销号管理。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成事故处理,对执法检查察觉缺陷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甚至发生意外事故的,一律依法给予顶格处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严格依照法律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对企业重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屡查屡犯”。同时,我局将对重大隐患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典型执法案例予以曝光。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报送1起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至我局。

  (五)强化示范引领,筑牢安全防线。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从严督促辖区内项目积极参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并根据特级、一级企业承建项目百分百申报,二级企业应报尽报原则,对未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要求的企业或项目采取差异化监管,加强监管力度。

  (六)深入挂点督导、分级分类管理。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概况和从业人数、主要风险、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按照项目监管层级,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将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项目醒目位置悬挂(附件2)。各在建项目挂点责任人要深入挂点项目开展督导督查,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深入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重点任务,结合属地监管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能力。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强化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深入学习贯彻《赣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负面清单》有效提高基层一线监督人员执法能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短信等各类媒体作用,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和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对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考核激励。排查整治期间,我局将适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隐患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对各县(市、区)重大隐患排查数量和挂牌督办情况进行排名,排名情况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鼓励,对被通报批评的将进行扣分处理。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于2023年4月25日前印发实施方案并完成动员部署工作,每月1日前报送《赣州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县(市、区)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6月底前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悬挂工作;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局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陈昌配 ,联系方式:,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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